為了幫助廣大的考生系統的復習房產經紀人考試的知識點,本文將針對房產經紀人《房地產經紀概論》知識點進行詳細的講解,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,并祝您順利通過此次考試!
三、管理形式與手段
目前我國對房地產經紀管理的形式,由以政府主管部門實施管理為主,逐步走向政府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共同管理。管理的手段從以行政手段為主,逐步改為以法律手段為主,伴以行政手段、經濟手段的綜合管理模式。
1、行政管理
政府的管理工作主要是法律建設,即通過制定和頒布法律、法規來進行管理。房地產經紀管理的主管部門是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設置的管理機構,管理的主要任務有;
(1) 貫徹實施國家有關房地產經紀管理的法律、法規;
(2) 對從事房地產中介服務的機構和人員進行資質審查,核發資質證書;
(3) 依法查處違法犯紀管理規定的行為;
(4) 在管理過程中,涉及到有關房地產經紀人的經營權利處經營范圍,應納稅金,交易價格及傭金收取等問題時,房地產經紀管理機構協同工商、稅務、物價等部門共同處理。
2、行業協會的管理
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是行內服務和行內外協調的自律性社會團體,同時也是政府的助手和參謀,中介行業協會的主要任務是:
(1) 宣傳、貫徹國家有關房地產中繼管理方面的政策、法規;
(2) 進行行業調研、理論探討,向政府提出相關建議;
(3) 制定行規和行為守則,規范行業行為;
(4) 組織專業培訓,開展交流研究活動,提高從業人員素質,促進行業的發展;
(5) 協調和推動行內外的聯系與協作。
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
按照《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》,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,遵守國家法律、法規,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,可以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:
(一)取得大專學歷,工作滿6年,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;
(二)取得大學本科學歷,工作滿4年,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;
(三)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,工作滿3年,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;
(四)取得碩士學位,工作滿2年,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;
(五)取得博士學位,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;
(六)按照《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》第七條規定,已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者,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,可免試《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》科目。
房地產經紀人員接待客戶的禮儀要求 *
1.電話中的禮儀
首先,應記住:“始終帶著微笑聽電話”。
其次,要采用正確的接聽方式及用語。
第三,客戶可能會直接說出他要找的人的名字,如果正是你自己,可以說:“我就是,請問您是哪位?”等。
第四、如果客戶在電話中并未明確要某人接聽,而是提出一些服務要求,這時應問清對方是否已和本公司的其他經紀人接觸過,避免重復勞動或引起內部矛盾,這時可以說:“請問上次是哪位業務員接待您的?”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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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責任編輯:何以笙簫默)